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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和地税局有什么不同?总局权威解释!
发布时间:2016-10-3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举办了“国地税合作规范相关问题”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就国地税有何不同等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交流,并回答了网友提问。
我国为什么有国税局还有地税局?
网友14107:您好,我想问问我国为什么有国税局还有地税局?
练奇峰:上个世纪90年代,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省及省以下的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地税局”)两个系统。
国税局和地税局有什么不同呢?
网友14125:这国税局和地税局有什么不同呢?
练奇峰:一是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从2002年-2008年期间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暂免征收),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在2009年起,以下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收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西藏自治区只设立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税务系统负责的所有项目,但是暂不征收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烟叶税。
二是领导管理体制也不同。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地方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
直辖市有地方税务局吗?
网友14219:直辖市有地方税务局吗?
练奇峰:我国现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4个 直辖市,均设有地税局。比较特殊的是,目前,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实行合署办公。
国税和地税可能合并吗?
网友14132:国税和地税合并就可以解决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的问题呀!国税和地税可能合并吗?
练奇峰:国地税分设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不可否认的是,国地税分设后,税收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纳税人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这些问题有必要通过加强国地税合作来解决。
但是,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合作,是两个执法主体之间,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在双方各自法定职责和范围内,联合或协同开展工作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双方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以更好地履行各自法定职责,切实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合作不是合并,最近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在坚持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上,对现行体制加以改革完善,特别是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因此,国地税合作是完善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一项举措,不是为国地税合并做准备。
地税将来前景如何?
网友14284:我是分家前的税干,象这样的营改增,我有种被税务系统抛弃的感觉,请问地税将来前景如何?
练奇峰: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就是要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同时,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推进营改增只是改革的部分内容。
以后是否国地税一起搞税收宣传?
网友12513123:以后的税收宣传月,是否国地税一起宣传?
练奇峰:现行《合作规范》要求国地税加强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联合开展宣传,不但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宣传重点、宣传口径、宣传方式等方面开展合作,而且对重大税收事项,共同策划和组织实施专题税收宣传行动。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目前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基本都是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
总局如何从制度上约束国地税合作?
网友14247:国税、地税合作意义很大,特别是信息交换上面,但是在基层实际征管工作中,国地税合作更多的是靠感情来合作,缺乏制度约束,对于不合作,或拒绝合作,没有什么制约措施,请问总局如何从制度上对这一块进行钢性约束?
练奇峰:推动国税局、地税局进一步加强合作,对于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公平税收执法确实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国地税合作能够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开展下去,2015年6月,税务总局制发了《合作规范)》,要求国税局、地税局要在5方面32个合作事项上加强合作。为确保《合作规范》得到切实落实,税务总局将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国税局、地税局的绩效考虑,并要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均要对下级机关实施考核,以使《合作规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着手组织人员研究编写金税三期国地税合作业务需求,逐步将国地税合作纳入金税三期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国地税合作顺利开展。
国地税合作会对纳税人产生什么影响?
网友414:推进国地税合作会对纳税人产生什么影响?
练奇峰:《合作规范》的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将促进国税局、地税局在多领域、多层级加强合作,从而实现服务一体、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使税务机关管理更规范、执法更公平,将对纳税人办税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比如,通过推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和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之间互设窗口、互派人员、互设自助办税设备,并统一服务标准,加强服务衔接,联合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可以实现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使纳税人办税更加便捷。再如,推动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检查或稽查,联合进户执法,统一执法标准,共享检查信息和检查结果,避免重复检查,可以有效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